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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5-08-06(中国商业电信)-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Touna.com首席执行官武先勇表示,司法解释依据的是《指导意见》发布的一些细则。

利率杠杆已经从24%放宽到36%

司法解释很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归还已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武先勇说: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将非法借贷合法化。事实上,在24%的利率杠杆范围内,一些资质差的人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资金。利率杠杆放松后,这些人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资金。民间借贷合法化的影响是增加了市场上的资金供应。

论中介地位的界定

根据《条例》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形成贷款关系,网络借贷平台的提供者只提供媒体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者表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媒体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贷款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武先勇表示,此前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信息中介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了平台的中介性质,即p2p平台只提供一种媒体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担保,但如果承诺担保,最终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允许企业间融资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因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这意味着,从那时起,为生产和经营需要而相互借贷的资金一直受到司法机构的保护。

武先勇说,允许企业间资金借贷意味着企业可以在企业间借贷资金,但这不是放任自流,借贷业务不能盖过企业的主营业务。允许企业间资金拆借意味着p2p平台账本上的资金将来可以贷给其他企业,但同时必须明确,这项业务不能成为平台的主营业务。p2p平台只是匹配交易的中介,不能用于存储和出借。

一般来说,正常的企业间借贷是为了解决财务困难或紧急生产需要而偶然进行的,不能成为常态。如果正规借贷是主要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将成为从事专业借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这是不允许的。至于借贷是否合法,需要一定的判断,企业急需周转是否是暂时的,不能以借贷为主营业务。因此,《规定》明确规定了企业间借贷无效的其他情形。

标题:吴显勇:司法明确P2P平台去担保化 承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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