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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便利店,它是北郊商业幸福的烦恼。空的市场很大,但发展不温不火。对于零售企业来说,便利店是一个朝阳产业,其发展迫在眉睫。最新消息显示,便利店政策放松,行业正面临改革升级的良机。

两个证书统一的信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收集完毕意见,将于某日进入试行阶段。这表明便利店对快餐的严格审批将会放松,但也有很多悲观的看法:流程的简化并没有触及到原来严格审批的太多内容。

很难推进快餐业务,这让在北京扩张的大多数便利店感到恼火。《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向《北京商报》表示,今后,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许可证将统一为一个许可证,即食品经营许可证,然后系统将根据不同的格式和经营行为在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内进行管理。

快餐政策松绑  便利店换活法

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报道,便利店的餐饮业务最早需要获得《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卫生许可才能获得批准;2009年后,《食品卫生法》被《食品安全法》取代,餐饮业归卫生部管辖,零售业归工商局管辖,便利店的餐饮业务处于尴尬境地。2013年4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北京流通环节现场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管理条例(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初整合工商部门相关业务后,继承了工商局的政策趋势,出台了《北京市食品生产销售现场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便利店的现场快餐业务需要包括现场生产和销售项目,但该项目的审批是严格的。据一家国内便利商店的负责人说,它花了六到七个月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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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获得批准的便利店企业只能“曲线救国”。进入北京后,罗森便利店向另一家店申请餐饮许可,随后与便利店一起持餐饮许可开业。虽然看起来像罗森便利店,但实际上它是一家餐馆和便利店。专职便利店总裁张云根认为,两种证件整合后,企业在许可证周期和人工成本方面的成本都有所降低,这对企业的快速扩张有明显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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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新鲜食品业务?

便利店行业对《办法》的热切期望实际上集中在餐饮业。根据《北京市现场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对于便利店来说,现场产品主要有快餐盒饭、关东煮、煮玉米、煮茶叶蛋等。

据物美便利店总经理董刚介绍,北京便利店的快餐业务监管涉及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此外,北京不同区县的法规有不同的现场生产和销售制度,所以现在很难批准,有些地区几乎没有批准。至少在监管层面,两个证书的整合已经统一到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部门。然而,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便利店官员表示,便利店的快餐午餐基本上是预加工食品,也就是说,它们在到达商店后以分开的餐出售,而不是现场生产和销售。然而,监管当局担心拆箱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而且这一业务尚未放开,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方法。7-11也是因为当我第一次进入北京时,我享受了一些“超国民”待遇,并且我获得了经营餐饮服务的特别许可证。但是,自2012年10月起,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不再为新店发放餐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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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11告诉《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就北京而言,快餐占销售额的40%以上。根据董刚列出的数据,物美便利店经营中餐的门店数量仅占总数的15%,因此整体销售贡献不高,约为3%。但是,如果只在中国的食品销售店计算,销售比例将增加到22%,如果加上与日常配送相关的商品统计,这个数字将上升到40%。

这只是对商店日销售额的计算。如果便利店开始配送服务,快餐配送将占大多数。据报道,familymart目前在全国50%的商店提供送货服务,主要是住宅和办公室商店。在北京现有的15个家庭超市中,配送服务已逐步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推广,从20元开始,第三方机构向顾客收取5元的配送费。全日便利店推出了基于微信的“全日汇款”,便利店的所有产品都转移到了手机上。全职便利店的电子商务负责人说,100多家商店每天可以接到大约500个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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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是行业的未来

餐饮是便利店吸引客流和利润贡献的最重要类别。根据数据显示,根据三家外资便利店的统计数据,家庭、7-11和罗森,60%-70%的消费者进入便利店后会购买新鲜食品,包括寿司、饭团、蛋糕和粤菜,这些都是便利店的高频率购买。顾客习惯于买一个装有一瓶饮料或一包零食的饭盒。通常,新鲜食品只占商店所有单品的1-30%,却能带来40%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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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未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这两个证书的整合意味着之前严格限于便利店的快餐业务可能会被释放,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因为便利店过去是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在两个证书合并了,理论上流通企业也可以申请餐饮项目。”然而,《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办法》中看到,便利店按照食品销售经营者的格式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列出的11个食品经营项目中,只有前4个项目可以申请,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配方食品、婴儿配方奶粉和其他婴儿配方食品)和其他食品。热食生产和销售项目属于餐饮服务业务项目。后者具体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和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分配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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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精简行政许可的角度来看,两个证件现在是一个,但从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角度来看,仍然有必要区分餐饮和零售两种格式,所以仍然有必要保留两种格式。”上述人士认为,“目前没有明确禁止流通企业申请餐饮项目,但标准不是特别明确。”初步分析是尝试小型或微型餐饮标准。”然而,仍有一些便利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仍在官方网站上,等待《办法》正式实施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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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回复《北京商报》记者,“在本办法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便利店仍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便利店符合审批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当场生产和销售食品。现在还不清楚最终会发生什么,因为现在是征求意见的阶段。”

《今日北京商报》记者邵/晓节/制表工坊/地图

便利店快餐政策的变化

2009年之前

属于卫生部门管辖。《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许可证适用于小型餐饮标准。

自2009年以来,

餐饮业由卫生部门管辖,零售业由工商局管辖;食品安全不再适用于小规模餐饮标准,监管处于模糊地带。

2013年7月

自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流通部和餐饮部的问题交叉出现,监管还比较模糊。

2014年初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食品现场生产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便利店的现场快餐业务需要在业务内容中增加现场制作和销售项目,每增加一个项目都需要重新审批,非常严格。

2015年10月

《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了整合。法规和主管部门第一次明确,但现场生产和销售快餐是在便利店经营项目之外。

标题:快餐政策松绑 便利店换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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