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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地区近日发布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优先行动计划》及六个配套计划。六个配套方案还提出了量化责任,明确提出了市委书记对未达到污染控制标准的责任。

许多网民表示,量化问责凸显了政府以铁腕手段控制污染的决心,也是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即空气污染控制不力的问责标准更清晰、更细致,问责目标更具体、层次更高。下一步,各地要制定相应的问责措施,明确向谁问责、向谁问责。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增强地方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一些网民表示,量化问责的提议是将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量化问责不仅明确了问责的起点标准,而且提高了问责水平。

网友“周雷”认为,环保部首次提出量化问责的概念,最高问责级别将是市委书记。这意味着污染控制不力的问责标准更加清晰和详细,目标更加具体,问责程度更高。有了具体的清单和分类账,就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让谁去问,让谁来负责。这将更有利于压力的逐层传递,使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总体目标和总体任务更加细化和现实。

量化问责:让大气污染控制不再无效

网友“卢”认为,实行量化问责是极其必要的。通过细化问责事项、制定问责标准、明确问责层次,无疑是在为各级领导干部设定标准和门槛,用可见的标准画出责任的“硬杠”,戴上纪律的“魔咒”,使问责不再停留在简单的批评、检讨或“轻”的惩戒行动,而是直接影响个人的未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

网友“余志勇”表示,要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链。还必须加强监督,增强地方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陈伟)

责任:张洋

标题:量化问责:让大气污染控制不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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