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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布鲁塞尔1月27日电欧盟委员会27日提出一项立法提案,要求对欧盟现有的机动车认证框架进行重大修改,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控制机制,并授予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市场召回车辆的权力。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欧盟成员国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的市场准入标准,而且成员国当局是机动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唯一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无权违背成员国的意愿召回汽车。

根据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新立法提案,汽车排放检测服务机构不能直接从汽车制造商那里获得补偿,以避免利益冲突。欧盟委员会可能会对欧盟境内道路上任何汽车的排放进行抽查,并有权决定召回事宜。欧盟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机动车类型认证规定的汽车制造商和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排放测试机构处以罚款。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将有利于提高汽车测试的独立性。上述立法提案将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批准。一旦获得批准,这项法律将尽快实施,并取代现有的法律。

欧盟机动车型式认证是机动车在欧盟上市前必须通过的认证和批准程序。成员国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批准。成员国批准的车辆可以在整个欧盟销售。

大众汽车排放测试丑闻曝光后,EU-级别的领导人因无力向德国强大的汽车工业施压而受到批评。27日提出的立法提案被认为是对此的最强烈回应。然而,一些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提议实质上要求成员国移交部分主权,预计会遭到一些成员国的强烈反对。

职责:胡彦明

标题:欧盟委员会提议加强汽车排放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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