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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线上线下的兴起,传统行业纷纷涉足网络,人们的衣食住行也因互联网而发生变化,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在探索创新的同时,它也面临着一些市场问题。近年来,许多医疗o2o平台被曝光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在审计过程中,这是一个故意的企图“抓住球的边缘”还是“网里捞出一条鱼”?《经济信息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O2O平台卖处方药成“漏网之鱼”

O2o平台处方药购买无障碍

作为移动医疗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o2o自去年以来发展迅速。优秀的药剂师,叮当快药,送药360,给药力量,送药迅速……不一会儿,o2o医药平台相继出现,要么依托企业的门店基础和自身的物流配送系统,要么与传统药店合作。

然而,由于药物涉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它们成为“敏感商品”。最近,许多医疗o2o平台被曝光出售处方药,这引起了怀疑。

记者登陆多个o2o平台后,发现处方药物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硝苯地平控释片、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十八宝通片、阿莫西林胶囊在高血压、冠心病、牙龈炎、支气管炎等相关疾病分类中的显示信息。但是,除了平台在“富马酸比索洛尔片”页面信息中标记为“处方药”外,其他药物信息没有明确标记。

在填写送货地址、药品数量和其他订购信息后,记者成功完成了订单。当致电其中一个医疗o2o平台咨询时,客服表示可以直接下单购买这些处方药,无需提供任何处方即可送货上门。

当记者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热线时,工作人员表示网上销售处方药涉及违规行为,只要投诉人提供详细信息,就会进行相关调查。

“抓球”违反了规定

为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只能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购买和使用。

中国医药协会副秘书长陈冰等医学专家指出,处方药采购管理的核心是药品、处方和销售者的资质,其中处方是关键环节。在医生、药剂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通过规定的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病人。

互联网的出现从技术上改变了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但即便如此,处方药的销售仍然是政策的“红线”。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只能通过药品交易网站销售非处方药,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

在北京注册并上线的一个医疗o2o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平台的业务模式是代购服务,处方药不在其商品展示清单中,平台明确遵循“不销售处方药”的原则。

“处方药出现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系统审核过程中的遗漏,导致少量处方药被一起上架。该平台定期维护和筛选分类管理数据库,并与数十家网上药店进行信息比较,但不能实现100%零误差。今后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技术能力。”负责人说。

目前,医疗o2o平台只有信息展示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供的药品信息与药品网上交易直接匹配的”,将被处以罚款。在这方面,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估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一些互联网平台在网上展示信息、帮助消费者通过线下电话下单以及通过线下药店配送也是违反规定的。

网上医疗监管需要规范化

陈冰指出,对于网上药品销售,也有必要相应地表述药品、处方和销售者的资质。“这是患者的安全问题,也是监管的责任问题。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要找到责任人。一旦责任不明确,你就不能被追究责任。当病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你就不能得到你应得的赔偿。”

然而,业内人士并不否认线上线下的价值。赵占领认为网上销售毒品有其自身的优势。与线下药店相比,网上平台具有低成本、低价格和透明性。从网上到网下本身没有错,但关键在于对处方药销售的特殊控制。目前,对其限制和处罚的规定更加充分和严格。

从互联网创业的角度来看,艾传媒咨询(Ai Media Consulting)首席执行官张毅指出,虽然现在很多行业都涉及到线上线下,但在一些特殊的监管产品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之前,平台创业者不应该触及这些底线。同时,要逐步完善资质认证、物流运输、责任人认定等方面的保障体系。对于平台来说,最重要的是完善市场。此外,政府可以考虑制定更多保障措施,鼓励一些创新,例如开放医生在医疗o2o平台上开出的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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