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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王鹏问他,妈妈的身体怎么样了,他回答,你妈妈的身体一定垮了,但别担心,有人照顾她。 王鹏又问安全与否,他说安全。

他问王鹏怎么了,被告知挨打,被打了十几次耳光,踢了十几条腿,双手也被手铐卡住了。

他告诉王鹏,即使被释放,也应该向警察提出要求恢复名誉,保证不会影响今后的政审。

父亲和儿子通话了15分钟左右,后来想起王志昌还没说,拨了,已经没有人应答了。

接下来王志昌给妻子打电话,告诉王鹏被释放了,没必要躲起来。

电话持续了一夜,来自各媒体。 2点30分,羊城晚报的记者打电话采访了他。

人民网的采访,除了他还有一位嘉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的研究员于建嵓。 于建嵓是有名的维权者和弱势群体的代言人。

于建嵓说:“王鹏事件使我认识到今天中国的舆论监督环境没有彻底改变。 但是吴忠市委市政府这么迅速地决定了解决办法,我还是肯定的。 ”。

在采访中,王志昌努力表达对网络力量的新认识:我现在觉得网络力量太大了,可以实现正义。 “如果没有网络,没有读者的支持,现在我们可能很难回家,或者房子坏了死了”。

下午,要求采访的电话络绎不绝。 “问题几乎一样,对他们来说不重复,对我来说都重复,但必须耐心地回答。 没有媒体的支持,我们家不能破案。 ”。 王志昌说。

11月27日早上,王志昌逃离了控制他的吴忠警察,从吴忠花900元开车越过省赶到兰州,从兰州中川机场坐飞机直达北京。

王志昌说儿子在学习中文,但也喜欢法律。 他受此影响,到了北京后直接找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门卫没有让他进去。 他向学生求助,学生告诉了他周光川教授的电话号码。 这位教授找到了与媒体关系密切的人,最终引起了舆论的暴风雨。

【要闻】刘万永:王鹏案的解决不能止于免职

“这件事证明,大众的力量还很大,但舆论还是可以伸张正义的。 ”王志昌说。

本报北京十二月二日电

新任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谈及宁夏省穿越跟踪事件:程序错误,一切都错了

宁夏吴忠12月2日电(记者蒋耀捷)“程序错了,都错了。 ”。 今天11点45分,吴忠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上任的利通区公安局局长吴海波对宁夏跨省跟踪事件进行了如上评价。

今天凌晨,这个引人注目的事件“逆转”了。 吴忠市公安局宣布,此案处理中存在执法失误,随后当事人王鹏刑事拘留被解除,利通区公安局两名相关领导也被免职。

“执法失误主要是职能管辖的失误。 ”今天早上刚上任的吴海波进一步说明,根据刑法的规定,检察法的立案范围有确定的要求。 他指出,这种涉嫌诽谤的案件,应该由法院管辖,是自诉案件。

“当然有两个例外。 一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二是危害国家利益。 ”。 吴海波说,在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公诉案件处理。

但吴海波认为,具体到王鹏的情况,他此前多次发出匿名信,根据某部门的审计和声明,这些通报是不真实的。 从小就对国家机关的办公室秩序和个人有一定的骚扰,但这在刑法上还没有达到扰乱构成名誉损害罪的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 因为根据公诉案件立案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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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波谴责误审的原因是“地方执法人员水平低,理解相关法律不充分”。

关于王鹏的通报问题,吴海波认为,根据迄今为止收集的数十封通报,利通区公安局用刑事手段和笔迹鉴定,其中大部分是王鹏写的。 但是,如果下一步马晶晶等当事人因涉嫌诽谤中伤而自诉,法庭必须参照法定鉴定机构认定的证据。 这次事件得到的结论不能作为证据。 “程序错了,一切都错了”。 吴海波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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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事件的解决不止是免职

刘万永

在看守所度过8天后,涉嫌“诽谤罪”的王鹏恢复了人身自由。 宁夏忠警察处理的跨省逮捕事件,为了引起媒体的关注取消事件,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被免职闭幕。 据最新消息,吴忠警察已经向王鹏道歉,做出了国家赔偿的决定。 只要解决这个错误,释放、免职、道歉、赔偿似乎可以告一段落。 但是,对公众来说,这次跨省逮捕事件的真相依然多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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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生这个错误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 新上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海波谴责误审的原因是“我理解地方执法人员水平低,相关法律不充分”。 利通警察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了警察刑拘王鹏受到了马晶母,即吴忠市委常务委员、政协主席的压力的说法。 这是分局领导人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的最后决定,强调马晶母亲从未干涉过。 但是,事件的民警向媒体透露,刑法逮捕王鹏表示,当地公检法事先在共同会议上进行了协调讨论,得到了相关领导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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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由公检法专门在会议上决定,其背后到底有什么因素作用? 明显的证据是,马晶晶在银川工作,处理事件的是与此没有直接关系的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被举报的母亲“正好”在吴忠市担任市委常务委员、市政协主席。 因此,在公众看来,马晶晶的母亲无法逃避公权私人的嫌疑。 马晶晶母亲是自治区管理的干部,开始了更高水平的调查,王鹏事件中有明确那些领导人做了什么的指示,必须调查背后是否有公权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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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王鹏和网帖通报的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是否有舞弊行为。 前几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答通报不真实,发表了马晶晶的卷子复印件。 其开放透明的态度是肯定的。 但是一位网民指出这个结论没有说服力。 该厅的厅长是被通报与此案有关的重要人物,因为被通报的机关多次参加调查,自己调查自己,可以知道结论的公共说服力。 一位网民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独立的调查组,对答卷进行笔迹和时间的技术鉴定,对当事人的马晶晶进行测谎,彻底调查有没有泄露问题等,解决公众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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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有权知道真相,有关部门负责调查真相,执法机关及其人员、公众也只有从真相中吸取教训,才能得到启发。 调查真相,公布真相是平息舆论的最好方法。 独立进行调查,向公众说明,是有关部门的责任,也是提高政府和司法机关公共说服力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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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跨越多雾的省份追查事件中学到了什么

蒋耀捷

12月2日凌晨,吴忠警察跨省追捕王鹏的事件被认定为误判,但公众对这件事的追究和思考尚未结束。

12月1日是王鹏被判处刑罚的第9天,也是“风云突变”的关键节点。

那天上午,利通区公安分局的政委汪红东拿到了法律条文,花了4个小时向央视记者解释为什么抓人没错。 中午,他没有召开预定的事件通报会,被叫去开会了。 下午,政治委员会的手机停止了。 12月2日1点报道,被免职,王鹏恢复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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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是可以预知的结局。 如果你关注过近年发生的彭水诗事件、稷山文字、高唐网事件、王帅帖事件、陕西徐梗荣和帖诽谤事件等事件,你会发现这些都有痕迹。

一位网民总结了此类事件的八部曲:1.公民通报或评价官员。 .当地警察千里逮捕; 3 .读者曝光,媒体介入4 .警察主张逮捕是毫无疑问的,应该证实嫌疑犯的罪行。 5 .媒体持续关注,舆论高涨6 .高层介入7 .相关领导人被免职8 .舆论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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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这样的事件,从头到尾,起主导作用的似乎不是司法机关本身。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经常出现“市委市政府晚上开会决定,负责……”、“自治区公安厅听取报告确认”等表现。 《群龙无首》的利通区公安分局,一点也没有警察指着记者们说“因为你们来了”。

仅仅10个多小时就“逆转”了,这是公权力的介入和来自舆论的巨大压力,还是事务机关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检查,让人产生疑问。

再次回到事件的起点,作为公安机关,为什么犯了这么低级的执法错误? 这背后一般都有怀疑的权力因素吗?

新上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海波今天说,这个分局一般是独立搜查、独立事件的。 但在本案中司法真的是独立的吗?

在今天的利通区公安分局,警员中弥漫着“不能接受”的心情。 吴海波谴责误审的原因是“地方执法人员水平低,理解相关法律不充分”。

一名警察和记者探讨了诽谤罪的解读问题。 他认为,即使在公检法内部,司法解释也经常有争议。 例如公安部只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规定名誉毁谤罪作为公诉案件处理,其中前两种是肯定的,第三条是“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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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其他情况吗? ”警察问道。 根据该局掌握的情况,王鹏多次发出对比马晶晶及其家人的匿名信。 根据一个部门的审计和声明,这些通报是不真实的。 从小开始,这就给国家机关的办公室秩序和单晶个体的从业生活带来了一定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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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警署人员认为,很多法条的“其他情况”都有无法正确解读的问题。

他还告诉记者,马晶晶第一次通报公安局时,警官没有受理,所以他建议法院自诉。 但是,马晶晶无法判断匿名信是谁写的。 法律规定了“谁主张,谁提出证据”,因此这也引起了他自诉的困境,公诉没有达到“严重”。

“如果马晶晶不是官二代,如果有三年来一直用匿名信件的方法影响他和他的家人的话,作为司法机关应该如何维持他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呢? ”警察说。

根据这一基本执法机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需要完整性、特定性和细分。

另外,虽然有多名警官抱怨,但迄今为止媒体关于此事件的报道并不不平衡,也有人只采访了王鹏的父亲和报道通报中的说法。

但是吴忠警察没有坦率地接受采访和监督。

前几天给吴忠警察打的采访电话没有掌握事件推广部。 等记者真的赶到吴忠,最常见的状态是在利通区公安分局四楼的会议室,“喝茶还是上厕所”,在太阳落山之前,没有人负责接受采访。

对此,同样面临巨大压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媒体公开了迄今为止的调查资料和原始资料,反复得出了3年的结论“通报不真实”。 而且,不管这个结论能否经得起历史检查,至少其态度是公开、积极的,维持着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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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媒体记者,为了报道与法治相关的信息,还需要积累相关的专业信息,在采访中继续加强学习和理解。

吴忠警察跨省追王鹏的事件似乎尘埃落定,但依然多雾。 跨省跟踪是为了集体决定或授权吗? 马晶晶在作弊吗? 王鹏的行为构成诽谤吗? 对此,公众和媒体可以继续进行提问、疑问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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