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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曾姓男性将前妻的裸照投稿到网络相册,涉嫌违反“散布淫秽物品罪”,台湾检察官认为照片虽然有露水,但没有有意识地强调生殖器官,认为“呈现女性身体的美感”。

根据北检的调查,男性( 39岁) 5月将黄氏前妻裸露身体和生殖器的照片和电影发布到网络相册flickr上,涉嫌违反“淫秽物品散布罪”,前妻发现后表示愤怒。

这些照片中露出胸部、下半身的体毛,检方在照片中有意强调黄色女性的表情自若,眉宇笑着,体毛露出的两张照片中,有一张很远,另一张拍摄了正面下半身的极小范围,生殖器官, 另外,在电影的一部分中,黄色女性只露出肩膀、大腿或身体侧面的手线的一部分,没有刺激或满足性欲,也没有引起普通人的耻辱或反感。 因为这不会起诉处分。

标题:【要闻】贴前妻露乳露毛照 “女性胴体美”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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