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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中国网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治平(通缉)对象的女流氓张旭霞、横行高画面地区(高雄、屏东),率领残疾女性、超市、单身女性,在众目睽睽之下袭击了遭受性侵犯的男性。 张吟霞因性侵犯的一部分被判3年零2个月徒刑,明确了强盗等罪行,8日在台湾的“最高法院”对张吟霞判处了19年半徒刑。

【要闻】台湾女流氓横行一方 拍残疾女子裸照性侵男子

44岁的张吟霞,本来是做土地中介买卖的,前夫是警察,但他开设了财务管理企业,吸收了部下的暴力债务,2005年被指定为治平对象。 在通缉中,张旭霞越来越严格,在2007年6月期间,残疾的张姓女保险人被一名被命名为“小林”的男性骗取了财物,张女向张旭霞讨债。 回收8万元(新台币以下同)后,张女不按六四分账,引起了张旭霞的不满。 也就是说,带领部下,两次带人去张女住处,掠夺财产,用张女的信用卡支付欠款,拍张女的裸照。

【要闻】台湾女流氓横行一方 拍残疾女子裸照性侵男子

2008年1月初,张霞率李伟诚、潘昱抓去屏东市寻找犯罪对象,3人随机选择超商,抢3000元扬长。 三天后,张旭霞等人在高雄市六合夜市,随机强制驾驶单身女性,抢人,偷ATM卡,抢现金一共约8万元。

据报道,“小林”也被张旭霞强制收容,被迫加入强盗集团,但“小林”遭到张霞霞的自慰和性侵犯。 “小林”为了自保,假装加入了该集团后,借机报警。

张吟霞性侵部分在去年年底被判决3年零2个月后明确了。 关于强盗等罪名部分,昨天被判处19年6个月监禁,手下李伟诚被判处12年监禁,女性潘叙也被指控为流氓,被判处3年8个月监禁。 (台湾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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