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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记者/王慧)记者昨天从东莞市经信局获悉,到今年5月份旧的交换试验事业将结束。 试验结束,但旧的交换政策将继续实施。

根据旧的交换政策,旧家电只要零件齐全,即使不能正常采用也可以换成补助金买新家电。 补助金按新家电价格的10%计算,最高限额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箱) 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东莞的一些家电零售商还提供免费的现场回收服务,运费将成为财政补贴。

【要闻】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实施

与旧交换政策的继续实施相比,经信局要求负责补助金审查的各街道经贸运营加快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审查工作。 各町的财政分局在收到资料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再审确认,将家电立即作为旧交换补助金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

经信局还要求防止双重领取补助金的行为。 各经销商制作“补助金领取完毕”的印章,发放补助金时,在发票上盖本章。 另外,要求购买者在保留的发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保留建设文件,复印,与其他必要资料一起提交所属街道的经贸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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