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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点44分,判决结束后,谢才萍(左)等人被赶出法庭本报特派记者张雄大拍摄

谢才萍(左一)等人正在接受新华社的判决

昨天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才萍等22名“涉黑”案件作出了一审公开判决。 谢才萍犯组织、黑社会性组织罪指导、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收容他人吸毒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

该涉黑集团提供庇护的原黄泥塝派出所副所长郭胜、警员甘勇犯包庇罪,容忍黑社会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 剩下的19名小组成员分别被判处1至13年徒刑,另外罚款为10万至51万元。

涉案22人平均被判处数罪,罚款金额共计706.2万元。

现场

谢才萍:“除非判处死刑,否则我很满意。”

谢才萍,绰号“谢姐姐”是重庆现在被捕的涉黑集团初犯中唯一的女性,是文强的弟弟媳妇。 文强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是重庆打黑除恶专业行动中落马等级最高的官员。

在判决出来之前,谢才萍一直很紧张。 不太了解法律的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量刑,纠缠说“只要不判处死刑,我就满足了”。 保安一边安慰她,一边告诉她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也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官宣读判决书的时候,其他被告一直坐在长椅上一动不动,谢才萍不断地往左边看,嘴不停地动。 据坐在旁边的律师说,谢才萍小声说:“我是黑社会哦……”。 据重庆晚报报道。

谢才萍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在判决中,谢才萍的恋人罗璇因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谢才萍地下赌场的骨干成员,在赌场放高利贷获得暴利的陈晓容、黄冬梅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和6年,罚款50万元。 法官判处陈晓容死刑时,陈晓容突然失声痛哭,站在陈晓容旁边的黄冬梅当场晕倒,被保安带走了法庭。

【要闻】重庆女“黑老大”判18年(图)

审判长的判决结束后,谢才萍在法庭上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郭胜则呼吁“不公平的判决当然要上诉”,其余的犯罪者提出了上诉。

分解。

“黑社会”组织的特征鲜明

■组织特征

据法院审理,谢才萍聚集了很多人开设赌场,制定了赌场规则、人员职责。 赌场有相对固定的股东,负责高利贷和安全的守望者,为了避免打击,雇人犯罪,向相关司法人员行贿保护,其成员被扣押后,以行贿释放违规,这一组人数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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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征

开设赌场、轻拍、高利贷非法获得大量金钱,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将非法得到的钱用于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向国家员工行贿救助被拘留者等,反映了该组织的经济特征

■行为的特征

该组织以开设赌场的犯罪为主,实施暴力非法拘禁他人、拘留毒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反映了该组织的违法犯罪具有暴力性和多样性,体现了其行为特征。

■非法控制的特征

这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贿赂司法人员获得保护和纵容,从而长时间不调查其犯罪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重大影响,体现了违法的控制特征。

法院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以唐家政、唐晓青等为骨干,罗璇、郑伟等为参加者的组织,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组成部分

解除怀疑

没有判处死刑是因为没有出现人命

以前与黑事件有关,黑老板杨天庆、刘钟永等一审被判处死刑,为什么谢才萍只判了18年?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张起淮对谢才萍作出了18年的判决,这是基于谢才萍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在没有他人死亡或重伤的情况下进行量刑。

他说,根据刑法第69条,判决如果宣判以前的人犯数罪,除了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还是合计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中新

杀人才不是“流氓”

在昨天下午的记者招待会上,洪涛审判长对媒体说,不仅仅是杀死暴力犯罪组织。

洪涛说,在普通大众形象中,黑社会组织是杀人等暴力组织,其实不然。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借助“双拳”离家出走,打出势力范围。 另一个是利用国家职工的包皮和纵容,在一定的区域内形成违法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谢才萍领导的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的结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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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2年4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及其应具备的特征进行了立法解释,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 谢才萍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完全符合这四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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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楚。

两名警察受贿被认定为18万人

两个人把一部分钱送给别人

在10月14日、15日的开庭审理中,被告人郭胜、甘勇、辩护律师提出,从御井茶楼得到的18万元、郭、甘两人分别只得到4.5万元、3.9万元,每人只收到18万元的贿赂。 据法院审理,二被告人收到这笔钱后送给别人的行为是对赃物的解决,因此二被告人应该对共同受贿的人民币18万元负责,受贿金额认定为人民币18万元。 被告人受谢才萍组织成员委托,接受其金钱,其受贿已经完成,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受贿后实施的包皮、纵容行为与受贿罪之间没有目的和手段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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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非法利润二百多万元

不是媒体报道的亿元

迄今为止,据报道,在文强的庇护下,谢才萍在重庆23个城区开设了80多个地下赌场,仅在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期间,该集团非法集资亿元以上。 但是法院的判决不包括以前谢才萍的旧账,也没有丈夫哥哥文强的话。

据法院审理,2008年4月初至8月14日,被告谢才萍与唐家政等人一起在多个地方开设赌场,用打牌打“三公”的方法,分别用人民币200-2000元的不同赌注,聚集多人进行赌博。 谢才萍等人开设赌场期间,非法利润为200多万元。

本版原稿除签名外,均由本报特派团重庆记者张宏伟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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