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7字,读完约1分钟

民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等部门最近共同发行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规定》已经确定。

因为战争、公障碍,被评定为一级到六级障碍,疾病医疗期结束后被鉴定为医学上基本失去从业能力的士官、文职干部,因为战争、公障碍被评定为一级到四级障碍,疾病医疗期结束后医学上基本

一级军官患有精神疾病被一级评定为四级障碍,义务兵因战争、公、病被一级评定为四级障碍的,由国家养活一生。

士官因战争、公务、疾病身故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配置的,国家可以选择养活终身。

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助金不足10万元发放,居住地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助金。 分散供养的一级到四级障碍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买(建设)房经费保障标准根据设置地县(市)的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价计算明确,中央财政的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处理。 据新华社报道

【要闻】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出台

网络:甘健

标题:【要闻】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出台

地址:http://www.jcpa.cn/blgxw/19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