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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中泰签署了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的报道刊登在国内各大平面媒体的标题上。 所谓“中国利用克拉运河解读马六甲的困境”的说法使很多网民大为兴奋。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克拉运河的建设已经开始了。 那么,媒体相关报道是否属实,所谓的“中泰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信息源引起疑问】

据记者调查,这一消息在台湾《中时电子报》18日报道后,相继被大陆媒体转载,迅速成为网络热点。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了《克拉运河》的合作备忘录,向正式开工迈出了一大步”。 但是,《中时电子报》引用的消息来源是宁波海事局官方微博15日发布的消息。 对此,一位网民质疑这个重要消息为什么是宁波海事局在微博上发表的。

记者19日上午在宁波海事局的官微找不到这个微博,联系了宁波海事局负责官微运营的员工。 据该员工透露,官微确实发送了这个消息,但由于事后感觉复印很敏感,所以删除了。 另外,宁波海事局不是新闻的直接来源,而是转载了《南方日报》的报道。

【签名现场没有官方人员】

经过检索,记者在《南方日报》的网站上发现了“泰国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用穗签名”的原稿,发表日是14日。

原稿是这样写的:“前几天,泰国克拉运河研究和投资合作谈判会在广州召开,签署了泰国克拉运河项目的合作备忘录……龙浩国际集团有限企业负责人表示,挖掘克拉运河不仅在广东、福建、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区,而且在中国 泰方相关人士表示,项目将给泰国人民很大的就业机会。 ”。

从报道中可以评价,签署备忘录的双方都是“龙浩国际集团有限企业”即“泰方”。

记者联系了当时在签名现场的人。 据该人透露,当时没有正式人员出席会议现场,被称为“泰国运河国家委员会”的泰国方面出席了会议现场。

这个人配合自己在现场的注意评价,说“这种合作是非常前期的,实际上没有开工,也没有复印件”。

之后,记者联系了“龙浩国际集团有限企业”。 姓林的负责人拒绝回答记者的所有问题。 包括泰方的具体情况在内,连公司的具体消息都以“对不起,不清楚”为理由搪塞过去。

记者询问合作备忘录的具体文案时,回答说“因为是国家机密,所以不能告诉你”,以有事为理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广东工商局的官网上调查了“龙浩国际集团有限企业”,结果发现字号“龙浩国际集团有限企业”在广东省范围内暂时没有被录用。

【中国驻泰大使馆否定】

比较了传达的“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了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的信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19日表示,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参与关于这个项目的研究和具体合作。

驻泰中国大使馆回答说观察了关于克拉地峡的信息,但据驻泰中国大使馆称,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参与该项目的研究和具体合作,对这个问题没有发表任何角度。

据专家介绍,近年来多次出现关于克拉运河项目的说法,迄今为止,这个所谓的项目都是“子虚乌有”。 (专题) (王登杨舟李颖)

中泰政府否认签署克拉运河的备忘录

外交部:中国政府没有参与克拉地峡运河项目

标题:“揭秘“中泰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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