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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天生就与贪污绝缘吗? 不。

1959年,新加坡脱离殖民地独立,李光耀担任新加坡第一任首相。 他环顾四周,新加坡说:“我们病得不轻,贪婪腐败,颓废盛行。 曾经为人民而战的自由战士掠夺人民的财富,社会在后退。 ”。

所以李光耀很快提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确保政府预算的所有钱都被合理使用。 几年后,新加坡的腐败状况改善了几十年后,新加坡稳定在几个大机构选出的世界廉洁国家排行榜的前五位。

李光耀是怎么做到的?

【切断殖民地的基因】

新加坡独立之初,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贪污风气盛行。 长期的殖民地和腐败风气成为社会基因,根深蒂固地侵入这个弹丸之地的所有毛孔。

以当时无力束缚鸡的警察系统为例,新加坡海峡时报整理了媒体报道的警察贪污事件,从1845年到1921年,共计172起警察贪污事件刊登在报纸上,其中最重要的腐败行为是受贿63.4%。

从1942年到1945年日本占领期,高通货膨胀和低收入迫使新加坡人民用贿赂换取生存权。 战后英国统治时代,英国殖民者被称为“黑市当局”,不能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

究其根源,新加坡有支撑贪污温床的三大优势。 一是公务员收入低,二是存在大量的“空子”有机地乘以腐败,三是几乎一无所有后的调查或问责机制。

以新加坡警察为例,1887年新加坡一般本土警察的平均月薪不到10元,同年驻新加坡的同职英国警察可以得到50元。 巨大的收入差距引起了本土警察的受贿性,加上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不松懈的责任体系,警察腐败,变成了“水进入水路”。

为了切断殖民地时代流传下来的腐败基因,李光模在三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提高公务员门槛,以高薪养廉排除贪污需求,调查机关底部堵住贪污漏洞,以不透风的严厉法律颤抖贪污欲望。

【刷两把锋利的刀】

我想好好做那件事,先利用那件器皿。 为了切断腐败的基因,李光耀首先整顿和改造了有名的组织,不仅有名,而且达到了凌驾政府的权力顶峰。 这个机构是新加坡贪污调查局。

贪污调查局成立于1952年,其设立之初是调查新加坡的腐败行为。 但是在1959年英国人离开新加坡之前,这个机构几乎什么也没做。 李光耀分解了,原因有两个。 一是贪污调查局不需要资源,二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不足。

所以,就任新加坡第一任首相后,李光耀迅速磨出了两根“刀”。 一是法律的完整性和加强,另一是调整贪污调查局的定位。

本来,贪污调查局是独立机构,但在调查政府高官时权限不足经常受到妨碍,最终无法通报。 因此李光耀将贪污调查局的权限最高,对总理一人负责,只要总理同意调查,就必须进行调查。 另外,李光耀规定,如果事件涉及总理本人或总理的不确定表现,贪污调查局可以绕过总理征求总统的承认。 换句话说,贪污调查局获得了谁都可以调查的“极权”。

在完整的法律方面,李光耀收紧了打击贪污的各项条款的力量,并给予了贪污调查局法律的支持。 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新加坡公民,从高官到平民,乃至住在海外的新加坡籍公民都是其监察对象。 贪污调查局的权力有调查权、搜查权、逮捕权、追踪监视权、财产信息取得权、不明财产检查权。

此外,“有罪推定”的法律条款备受关注。 那就是“异常的财富”成为指控的证据,无法说明的财产被视为贪污。

新加坡高级外交官韦尔盖·塞马修斯这样解释了这个条款。 如果你是公务员,每月挣500元,你自己开宝马5系,你妻子开奔驰,你们俩还有500万元的房子。 你叔叔是大人物吗? 如果不能说明那个的话,说不知道财产的来源。 抄造不肯定,还必须面对法律。

【出鞘是把好刀】

李光耀知道贪污调查局不能靠举报生活,刀不出鞘,不能拿人,而且自己也会生锈。 独立之初,李光耀做了两件事。 有形式,有实质。 第一,规定所有阁僚在会议中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出现“自清”的表现率。

“自清”不仅是形象,还有更切实的举措。 每年7月1日,新加坡各政府部门的职员必须填写个人财产申报单,申报财产来源不明确,特别是在有关部门调查时,无法给予满意的回答,这部分财产估计为贪污所得。

二是把贪污调查局嵌入各职能部门,从各部门的业务流程开始,寻找可能导致腐败的脆弱性,杜绝腐败。 例如,移民局是最有可能腐败的政府部门之一,贪污调查局进入移民局,调查各程序是否有受贿的“窗口”。

另外,如果建立拥有最大调查权的机构,贪污调查局本身也有可能成为贿赂的对象。 因此,李光耀在贪污调查局设立了最高标准的自我检查机制,可以从上到下进行调查,既可以平行地相互调查,也可以从下到上进行调查。 而且,贪污调查局有什么问题的话,由局长负责。

2013年,贪污调查局助理局长杨少雄因涉嫌侵占公款,调查局局长陈宗宪被撤职。 理由是管理失误。 为了维持民众对贪污调查局的信任,高压手段和最高水平管理贪污调查局。

【左法律右政策】

李光耀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通过严格的法律打击腐败,腐败在新加坡官员眼里从“高收益、低风险”的职务行为转变为“高风险、低收益”的犯罪行为。 1985年,李光耀提出了消灭官员贪污的动机,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高薪养廉,奖励清廉。

李光耀认为,用高薪的方法控制政府官员腐败是“市场模式的行为战略”,“代替滋生腐败和欺诈的官僚的虚伪风气,可以形成诚实开放、可控、可操作的系统”。

李光耀在1989年和1994年大幅提高了公务员的工资。 1990年,新加坡5级文人的月薪达到了30091美元,但同年美国联邦政府最高的GS-18文人的月薪与7224美元相差4倍以上。

高薪伴随着严格的管理。 根据新加坡政府制定的《公务员指导手册》,政府高官借钱给别人时,向不能收取利息的别人借钱的,不得以自己的职务为名进行各种交易。 官员收到的礼物也必须全部提交,为了留下作为纪念,专家评价后可以自己出钱购买。 收红包和礼物80元以上是违法的。 政府官员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 决不允许在新加坡营业的任何企业的股票或证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官员子女根据父母的地位非法经营生意或私利。

【不仅倾家荡产】

新加坡反腐败的矛头不仅指向“大老虎”,也指向“小苍蝇”。 而且,惩罚也很严厉,目的是从“小事”中断绝“不干净的手”。

1991年,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局长格林内贪污罪名成立的理由有两个。 一是他为了向公司多借钱买车而伪造了假账单。 二是他谎称竞争激烈欺骗外资企业尽快投资度假。 事发前他还了公司的债,欺骗的外资企业最终没有投资,在两个案件中政府也没有损失,但检察院认定他欺骗贷款和诈骗罪成立,处罚了两个案件,判处他1.7万元罚款和一天徒刑

一天的监禁,时间不长,但足以使格林内的生活前后双重。 据新加坡媒体报道,住在别墅里,拥有私人游泳池的格林内在被判决后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所有的养老金,一直住在租房里直到2009年。

新加坡对贪污罪的最高处罚是10万元罚款和5年徒刑,看起来不严厉,但真正严厉的是判决门槛低,即使贪污100元也会有同样的结果。 以格林内为例,他后半生的破产不仅因为罚款,而且因为连带的福利而失去了。

【更以身作则】

新加坡对国家蛀牙,不仅要让他们倾家荡产,还要让他们毁灭自己。

李光耀用“面子问题”解释了1986年郑章远的死。 郑远是李光耀年轻时一起和他打天下的兄弟,在内阁中李光耀提拔他为国家快速发展部部长。 1986年,贪污调查局怀疑郑章远在1981年和1982年分别使用批权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受益,共计达到100万元。

郑章远接受调查时首先全盘否定,然后说想提出80万元避免起诉,但被贪污调查局拒绝了。 在事件调查僵持期间,郑章远托人向李光耀说话,要求见李光耀,李光耀回答了他。 “在调查结束之前我不能见你。 否则,我会成为证人之一。 ”。 一周后,也就是同年12月15日,李光耀的保安告诉李光耀郑章远死了,并留下了给总理的信。

郑章远的信只有几句话。 “过去两周,我情绪很低落。 我应该对发生这样的事件负全部责任。 作为有尊严的东方绅士,我认为只有用高惩罚来赎罪才是正确的行动。 ”。

验尸官随后确认郑章远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了。

李光耀后来在大众讲话中分析,不是自己逼郑章远,而是严格的反腐败手段丢了他的脸,丢了脸不能立足于社会。 “郑章远宁可结束生命,也不想面对耻辱……他的家人也离开新加坡,他们没有面子”。

【酷刑挑战总是】

清廉的高薪优惠确实逆转了腐败的风险和回报,把新加坡的腐败缩小到个人行为。

但是李光耀设计的反腐败大楼并不完美。 这几年新加坡也发生了一些腐败事件,有些人把矛头指向李氏的家人。 新加坡反腐败的框架面临着依然变化的挑战和酷刑。

从2013年开始触底的杨少雄事件暴露了贪污调查局内部存在监督管理的脆弱性和素质问题。 杨少雄39岁,是贪污调查局负责行动支援小组的助理局长,涉嫌挪用170万元公款,其中24万元用于赌博。

这件事证明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出现在个人财产申报系统中,反贪婪人员的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贪污调查局的高薪不能使所有身体廉洁正直。

该2013年,新加坡民防部队原监督林新邦因供应商性猥亵被判有罪,被判处6个月徒刑。 到目前为止,新加坡中央肃毒局的原局长黄文艺也被控制了权力色交易。 (总公司专题) (凌朔)

标题:“李光耀的“反腐经”:不仅倾家荡产 更要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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