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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务司长许仕仁(中)和新地联合主席郭炳江(左)和郭炳连(右) (照片来源网)

经过2年半的调查、130多天审判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污事件,日前以5项罪名设立的许仕仁被判服刑7年半,必须返还涉案1118.2万港元受贿金。 大富豪新鸿基地产前联合主席郭炳江被判处5年徒刑,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就任企业理事。 郭炳江代表律师团随后将向法庭提交文件,申请上诉许可,案件即将解决。 据南都统计,这场被称为“香港世纪贪污案”的诉讼消耗了约10亿港元,不仅是香港历史上最高官员的刑事审判,也是“香港天价律师费用案”。

》事件评论

年3月底——

香港新地联合主席郭炳江、郭炳联兄弟及前政务司长许仕仁因涉嫌防止贿赂条例及公务员行为失当,被香港廉政公署逮捕并保释。 廉政公署当时指出,许仕仁从就任公积金局行政主管到就任政务司长期间,有系统地接受了礼顿山豪宅的免除房租和获得巨额户口等新鸿基的好处。

廉署的逮捕行动震撼了香港商界,也是廉署自1974年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规模的调查。

年11月6日——

香港特区立法保安事务委员会大体上支持在廉署开设执行处助理处长职位,调查前政务司长许仕仁的案件。

年11月27日——

香港高等法院发布了许仕仁的破产令。 卷入贪污事件后,许仕仁从包括东亚银行、渣打银行在内的5个金融机构获得法院固有的追债,债务总额估计超过7500万元港币。 而且香港政府停止向许仕仁每月发放8万元工资,估计4年破产期,许仕仁共计超过384万元。

年5月8日——

许仕仁因涉嫌贪污事件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审理,展开审理。 五名被告共犯了八项罪,他们都没有认罪。

2 014年12月19日-

陪审员裁定许仕仁涉嫌贪污五项罪名成立。 包括三个公务员的行为失当,一个串谋为公务员提供利益,违反了一项防止贿赂条例。 郭炳江被裁定为一项罪名成立,公职人员的行为失当。 陈鸿源和关雄生被裁定各两个罪名成立,公职人员的行为失当,为公务员提供利益。

年12月23日-

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以五项罪名设立的许仕仁必须服刑七年半,归还涉案1118.2万港元的受贿金。 郭炳江被判处5年监禁,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企业董事。

年12月29日-

郭炳江代表律师团向法庭提交了文件,申请上诉许可。 律政回应是指收到上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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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许仕仁案何以成为香港史上最烧钱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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