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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教育局、县人口计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秦毅夫妇持有的出生证明

两省不同的计划生育政策女教师怀孕5个月后面临引产

中新网5月18日电(记者冯惠玲、车莉)据中国之声的“新闻之夜”报道,怀孕对全家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然而,已经怀孕五个月的贵州女教师秦怡却不开心。她和她的丈夫是再婚家庭,每个人都有一个孩子,他们非常想要一个共同的孩子。目前,秦怡已经在安徽省获得了第二次生育许可,但在她工作的贵州,由于再婚和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不同,她很可能面临引产的命运。

贵州:怀孕5月女教师持准生证仍被责令引产(图)

秦毅是贵州省荔波县的一名高中教师。5月12日,秦怡接到荔波县教育局和县计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要求她在5月31日前到医院终止妊娠,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被开除公职。

秦毅:4月23日,荔波县教育局吴冬梅局长来学校看我,告诉我她已经在县和省里咨询过了。她不可能在我们这种情况下出生。如果她想出生,她将被解除公职。当我交出生证的时候,我咨询过了,说你可以有一个孩子,你可以在那里有一个孩子。我说那是省里告诉我的。然后我把我咨询的电话号码给了荔波县教育局吴冬梅局长,吴冬梅局长把电话号码给了基层办公室秦主任。从那天起,我打电话到省计生办咨询,答案变了。

贵州:怀孕5月女教师持准生证仍被责令引产(图)

秦怡说,她和丈夫孟韶平均再婚。在那之前,她有一个孩子,她的丈夫收养了一个孩子。秦怡和她的再婚丈夫孟少平分别在安徽黄山和贵州荔波登记。根据安徽省的生育政策,秦毅符合生两个孩子的条件,这对夫妇于今年2月17日在安徽省申请了出生证明。但是,贵州实行的计划生育法规不同,两个省在再婚和生育两个孩子方面有不同的政策。

贵州:怀孕5月女教师持准生证仍被责令引产(图)

秦毅:据说我们不符合《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内容是夫妻双方都是员工、企业和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居民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他说第4项,一个或两个都是再婚夫妇,一个已经生了一个孩子,另一个还没有生过孩子,他们才能申请。我们的两种情况有点复杂。我再婚了,生了一个孩子,但是我丈夫没有生。

贵州:怀孕5月女教师持准生证仍被责令引产(图)

下午,记者联系了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组长吴冬梅。她说终止妊娠的通知是由县教育局和县计生局联合发出的。虽然秦怡在安徽申请了出生证明,但她在贵州工作,所以应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待她。

吴冬梅:按照贵州省的规定,再生是不可能的,所以她把户口转移到了安徽省,并在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中获得了空的称号。她不是安徽人,但她是本地人。如果工作转移到那边,她可以生孩子,这不关我们的事。然而,她现在在这里工作,她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她必须遵守贵州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如果你不做手术,你必须生下这个孩子,下一步就是解散计划委员会。

贵州:怀孕5月女教师持准生证仍被责令引产(图)

据吴冬梅说,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秦毅把他的工作转移到安徽,使他不受贵州的控制。在荔波中学教了十年书的秦怡感到很尴尬。她计划设法获得贵州省卫生计划委员会的特别批准。如果她最终不被允许生育,她将会放弃工作,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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