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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中国首次申请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节目首发”,经审查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它最初被批准并于今天宣布,成为中国初步公告中第一个被批准注册的声音商标。据报道,截至今年1月底,商标局已经受理了450件语音商标申请。

所谓的声音商标是指由声音组成的商标,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组成,例如一段音乐;可以由非音乐声音组成,例如自然声音、人类或动物声音;它也可以由具有音乐和非音乐属性的声音组成。

为了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需求,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健全商标纳入注册申请范围。该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货物与他人的货物区分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申请注册为商标。”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健全商标申请注册的具体要求。

中国首个语音商标初审公告已受理450件申请

从2014年5月1日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通过深入研究和借鉴国外健全商标审查的经验,特颁布《健全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严格遵循健全商标审查的法定程序和审查标准,对符合法律要求的健全商标进行注册和保护。对健全商标的实质性审查采用与有形商标相同的审查标准,包括对禁止条款的审查、对显著特征的审查和对相同近似的审查。在正常情况下,只有长期使用后,声音商标才能获得显著的特征。换句话说,只有当消费者在某个声音和某个商品或服务提供商之间建立了特定的联系时,该声音才能被批准注册为商标。

中国首个语音商标初审公告已受理450件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对健全商标进行审查,以促进更具创新性的“中国之声”成为“中国好品牌”,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开拓市场。记者余英波

职责:胡彦明

标题:中国首个语音商标初审公告已受理450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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