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30字,读完约3分钟

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该通知将成为《办法》正式实施后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标准。

随着一年的临近,一些非法网上借贷平台的风险逐渐增加,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为了规范行业发展,p2p行业监管的最后一击终于落地。

对于这份草案,市场和行业从业者已经给出了很多的肯定,完全呼应了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市场中的各方提出了要求。

从市场反馈来看,在行业分析中很容易忽略投资者的要求。因此,我们走访了专门从事投资者教育的华金学院,了解他们对新规定的看法。

提出了p2p行业合格投资者的概念,明确了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

《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贷款人的要求做了规定,明确要求参与同业拆借的贷款人应具备非担保金融产品的投资经验,并熟悉互联网。华金认为,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明确界定p2p行业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并在贷款人的义务中明确规定贷款人应承担因借款而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损失。

根据投资风险的划分和投资者的要求,p2p行业的贷款人被划分为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项目辨别能力的投资者,对投资者的要求更高。提出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要求,是监管机构进一步推进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的意图。

这也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在投资p2p之前,他们应该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准备,这样他们才有能力辨别贷款风险。

投资者教育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迫在眉睫

面对频繁的投资骗局,华金认为,投资者教育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迫在眉睫。这不是耸人听闻的,而是业内和业外普遍认可的一个重要问题。面对风险,投资者很难捍卫自己的权利,但相对容易区分。如何保护自己的资产,选择安全可靠的资产,是合格投资者需要面对的基本问题。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华金研究院希望通过动画、活动、经验分享、高级课程等方式进行娱乐和教育,让投资者能够根据自己的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识别、评估和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使投资者具备一定的投资自我评估能力、投资风险识别能力、投资分析和管理能力,从而达到合格投资者的目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规范投资行为。

华金所:投资者教育已迫在眉睫

该行业需要自律,以便投资者的权益能够得到实质性保护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从信息披露、网络和信息安全、借款人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实质性规定。

该规定要求平台在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披露核心运营数据,定期披露年度报告,控制本机构单笔贷款上限和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上限,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信息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平台,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

华金认为,良好的行业自律可以保护各方的权益,最终保障行业的安全发展,这将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标题:华金所:投资者教育已迫在眉睫

地址:http://www.jcpa.cn/blgxw/14836.html